司法干部培训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、政策性、法律性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。
南京师范大学司法干部培训认为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,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,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到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……中央政策和各地探索相结合走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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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的“变”与“化” 当前基层社会面临的法律问题探讨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热点、难点问题分析 司法热点问题兼论普法创新机制建设 依宪执政场景中的司法改革 如何推进信息化、智能化与司法深度融合 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解读与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热点难点解读 民商审判中案件事实认定的基本视野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网络犯罪立法原理与司法难题 司法解释的取舍问题:合同编分则部分梳理 刑事法治思维与司法疑难问题处理 仲裁事业的发展与司法监督规则的完善 | 刑事司法的契约化变革问题 扫黑除恶的刑事立法和司法问题 从软件诉讼看诉讼中的电子数据和司法鉴定 刑民交叉案件的审判与涉案财物的处置 渎职犯罪的种类、特点、预防与司法适用 司法体制改革和新时期法官的职业风险及其防范 涉诉信访问题研究——以行政争议行政司法为视角 司法中的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 原则和政策在司法诉讼中的作用——以非公经济司法保障为例 新媒体时代司法行政干部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 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与国家现代化新部署 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热点问题分析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情、民生、发展——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分析与解决路径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|
【颁发证书】颁发南京师范大学结业证书
【培训地点】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或仙林校区
【培训方式】课堂教学+现场教学+体验式教学+案例教学+情景教学+互动教学+拓展教学,可以送教上门
【培训费用】按照中组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财行[2016]540号文件执行。处级及以下干部培训费550元/人.天(含培训费、住宿、餐费、车费等全部费用),教师讲课费(税后)按照教授1000元/课时,知名专家1500元/课时。
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《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》,加强学员管理,成立班委会,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,全程跟踪、督促学习,确保学员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,认真完成培训任务。
坚持厉行节约、勤俭办学,积极协调学校后勤保障、食宿安排、生活管理等方面,为学员营造良好的环境,感受交大美好印象。
配备专职班主任,及时反馈教授及学员提出的意见建议
【教学设施】报告厅、U型教室、情景模拟室等可以容纳50-200人的教室。
【住宿服务】校内宾馆,我们和校园周边几十家宾馆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【饮食服务】校内教工食堂、自助餐厅、校内酒店餐厅。
【生活设施】图书馆、田径场、篮球场、排球场、网球场等设施齐全。
南京师范大学培训中心_南京大学干部培训中心_苏州大学培训中心_东南大学_南京农业大学_南京财经大学_南京理工大大学_河海大学_培训中心,以及上海交通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等长三角高校培训中心师资为主,学者型政府领导为辅,企业家高管为补充的师资格局。
南京师范大学培训-公丕祥 |
公丕祥,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,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,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,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。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。第九届、十届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。 |
南京师范大学培训中心-龚廷泰 |
龚廷泰,1982年1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、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、法治社会研究所所长,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理事长。历任马列部哲学教研室副主任、马列教研部副主任、科技处副处长、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、院长,法学院院长。曾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、中国法学会理事、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,江苏省法学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、江苏省宪法学与法理学研究会副总干事、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、江苏省政治学会副会长、江苏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。 |
南京师范大学干部培训中心-杨海征 |
杨海征,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,及社会发展与现代性理论。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课及公共课教学与研究。主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,先后在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》、《社会科学》等国内重要期刊发表论文多篇。 |
南京师范大学教师培训中心-李莉 |
李莉,博士,硕士生导师,研究员,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高等教育管理研究。近年来,主持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的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路径研究”;教育部体卫艺司专项任务课题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改革研究”;出版专著1部:《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研究》(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);主编出版《探索·求真·创新》(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)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》(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)等三部思政教育研究成果。在《思想教育研究》《中国高教研究》《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》《大学研究与评价》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,其中《新视野下的大学观:改革论、资本论和功用论》等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。 |
南师大培训中心-白友涛 |
白友涛,1963年6月生,男,中共党员;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。现任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 长期从事社会学、民族学研究,在《民族研究》、《社会》、《贵州民族研究》、《北方民族大学学报》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,出版《盘根草》(2005)、《城市社会建设新杠杆》(2007)、《城市更新社会成本研究》(2008)、《引入与融合:城市国际化研究》(2008)、《熟悉的陌生人》(2011)等著作5部。 |
南师大干部培训中心-王小锡 |
王小锡,哲学博士,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,博士后学术联系导师,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。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学方面的教学和研究。 |
南师大教师培训中心-许芳 |
许芳,博士,教授,2008-2009年任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访问学者,2008年到日本参加政府国际合作计划研修。从2010年起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,现为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担任中国民俗学会会员、江苏省社会心理学会社会心理建设专委会秘书长、江苏省老年医学会心理精神分会委员、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、江苏省心理学会会员。近年主要从事健康类非遗、家庭健康管理、健康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。讲授课程:《非遗保护研究》、《文化人类学》、《心理咨询与健康管理》、《中国文化与社会工作》、《精神健康社会工作》、《家庭健康管理》等。 |
南师大干部培训基地-庞正 |
庞正,教授,法学博士,博士研究生导师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。 |
南师大教师培训基地-孙文恺 |
孙文恺,教授,法学博士,博士研究生导师,内蒙古赤峰人,法学博士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。 |
南师大培训-方乐 |
方乐,教授,法学博士,博士研究生导师,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理事,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、《法治现代化研究》期刊副主编兼编辑部主任。 |
东方美丽的校园——南京师范大学是拥有120年历史的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,源于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,拥有仙林、随园、紫金三个校区。南师大获评2018年度南京十大“美丽高校”和“园林式单位”,目前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3万余人。
南师大是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基地,全国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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