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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检司法—南京师范大学检察院干部改革专题培训班

发布时间:2022-05-27 浏览次数:1558

专题简介

      检察院干部改革专题培训是做为管党治党的主要能力,监察行政单位在党深化变革杰出过程中,仍然达到维系坚持党的领导、我党权威性,督促落实党的各项政策,维系和程序执行党的纪律,增强和改进党的六大纪律,大力败斗争,为党和人民事业迅猛发展、久久为功提供了顽强保障。 

      南京师范大学检察院干部培训认为,此次检察院干部改革专辑培训班,是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主要內容,也是強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巩固创新年活动的一种重要举措。检察院干部培训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在思想境界、精神状态、工作态度和领导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更进一步养成优良的思想方面、工作态度和领导作风,增强团队意识和执行能力,充分运用中层的带头作用,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连续不断巩固、发展趋势、提升。


核心课程

深刻认识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

如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

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

监察体制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

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做法

深化派驻机构改革

《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》解读

纪检监察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好派驻督查工作

当好派驻纪检组长的几个相关问题

推动纪法贯通、法法衔接

《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》解读

如何做好新时期纪法贯通、法法衔接工作

做实做细监督职责

落实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——线索处置,初核,审查调查,审理实务

如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



工作中如何强化担责尽责、从严追责问责

探索日常监督、长期监督模式的创新路径

三支力量协同推进巡察监督的实践与思考

新形势下的巡视巡察工作特点及要求

关于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、派驻监督贯通起来的几个问题

深入学习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

互联网+大数据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

新媒体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

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处理技巧

职务犯罪审查有关问题的思考

监察案件中的证据的审查与判断

授信审查审批中风险识别与控制对策

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解析

纪律审查业务办案谋略与谈话技巧

中国纪检监察报宣传报道要求和写作技巧

培训事项

【颁发证书】颁发南京师范大学结业证书

【培训地点】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或仙林校区

【培训方式】课堂教学+现场教学+体验式教学+案例教学+情景教学+互动教学+拓展教学,可以送教上门

【培训费用】按照中组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财行[2016]540号文件执行。处级及以下干部培训费550元/人.天(含培训费、住宿、餐费、车费等全部费用),教师讲课费(税后)按照教授1000元/课时,知名教授1500元/课时。

教学服务

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《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》,加强学员管理,成立班委会,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,全程跟踪、督促学习,确保学员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,认真完成培训任务。

坚持厉行节约、勤俭办学,积极协调学校后勤保障、食宿安排、生活管理等方面,为学员营造良好的环境,感受交大美好印象。

配备专职班主任,及时反馈教授及学员提出的意见建议

办学条件

【教学设施】报告厅、U型教室、情景模拟室等可以容纳50-200人的教室。

【住宿服务】校内宾馆,我们和校园周边几十家宾馆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
【饮食服务】校内教工食堂、自助餐厅、校内酒店餐厅。

【生活设施】图书馆、田径场、篮球场、排球场、网球场等设施齐全。

师资力量

南京师范大学培训中心_南京大学干部培训中心_苏州大学培训中心_东南大学_南京农业大学_南京财经大学_南京理工大大学_河海大学_培训中心,以及上海交通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等长三角高校培训中心师资为主,学者型政府领导为辅,企业家高管为补充的师资格局。

拟聘师资
南京师范大学培训-公丕祥
公丕祥,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,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,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,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。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。第九届、十届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。
南京师范大学培训中心-龚廷泰
龚廷泰,1982年1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、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、法治社会研究所所长,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理事长。历任马列部哲学教研室副主任、马列教研部副主任、科技处副处长、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、院长,法学院院长。曾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、中国法学会理事、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,江苏省法学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、江苏省宪法学与法理学研究会副总干事、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、江苏省政治学会副会长、江苏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。
南京师范大学干部培训中心-杨海征
杨海征,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,及社会发展与现代性理论。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课及公共课教学与研究。主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,先后在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》、《社会科学》等国内重要期刊发表论文多篇。
南京师范大学教师培训中心-李莉

李莉,博士,硕士生导师,研究员,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高等教育管理研究。近年来,主持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的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路径研究”;教育部体卫艺司专项任务课题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改革研究”;出版专著1部:《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研究》(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);主编出版《探索·求真·创新》(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)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》(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)等三部思政教育研究成果。在《思想教育研究》《中国高教研究》《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》《大学研究与评价》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,其中《新视野下的大学观:改革论、资本论和功用论》等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。

南师大培训中心-白友涛
白友涛,1963年6月生,男,中共党员;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。现任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   长期从事社会学、民族学研究,在《民族研究》、《社会》、《贵州民族研究》、《北方民族大学学报》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,出版《盘根草》(2005)、《城市社会建设新杠杆》(2007)、《城市更新社会成本研究》(2008)、《引入与融合:城市国际化研究》(2008)、《熟悉的陌生人》(2011)等著作5部。
南师大干部培训中心-王小锡
王小锡,哲学博士,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,博士后学术联系导师,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教授。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学方面的教学和研究。
南师大教师培训中心-许芳
许芳,博士,教授,2008-2009年任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访问学者,2008年到日本参加政府国际合作计划研修。从2010年起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,现为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担任中国民俗学会会员、江苏省社会心理学会社会心理建设专委会秘书长、江苏省老年医学会心理精神分会委员、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、江苏省心理学会会员。近年主要从事健康类非遗、家庭健康管理、健康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。讲授课程:《非遗保护研究》、《文化人类学》、《心理咨询与健康管理》、《中国文化与社会工作》、《精神健康社会工作》、《家庭健康管理》等。
南师大干部培训基地-庞正
庞正,教授,法学博士,博士研究生导师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。
南师大教师培训基地-孙文恺
孙文恺,教授,法学博士,博士研究生导师,内蒙古赤峰人,法学博士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。
南师大培训-方乐

方乐,教授,法学博士,博士研究生导师,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(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)研究会理事,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、《法治现代化研究》期刊副主编兼编辑部主任。


校园环境

东方美丽的校园——南京师范大学是拥有120年历史的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,源于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,拥有仙林、随园、紫金三个校区。南师大获评2018年度南京十大“美丽高校”和“园林式单位”,目前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3万余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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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
【电话】025-85951229

【地址】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

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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